
為方便您辦事,現將天元區城管局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、申報資料、審批時限、審批流程、收費標準及一次性告知書在此公布。
一、行政審批事項
門店招牌設置管理的審批。
二、審批時限
門店招牌設置管理的審批需3個工作日,由行政審批中心窗口集中受理,審批時限內辦理,窗口統一出文。審批時限不包含專家評審、補正資料等時間。
三、辦理行政審批需提供的資料
1、申請報告一份。
2、工商營業執照、身份證、房屋產權證明或(租賃)合同復印件各一份。
3、招牌實景彩色效果圖(戶外招牌上名稱應與工商營業執照名稱一致,不允許戶外招牌上設置電話號碼、廣告詞和商品名稱,白天晚上的效果各一份)。
4、所在物業公司在效果圖上出具意見并蓋章。
5、安全承諾書(簽字蓋章)。
四、辦理地點及窗口電話
辦理地點:株洲市高科總部一號企業發展服務中心(一樓)
窗口服務電話:28665722
株洲市天元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
2019年10月
責編:張頎
初審:周小影 二審:周小影 終審:周小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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